香港剖腹取子案回顾:女子因无法生育,残忍剖开孕妇肚子强行夺子
发布日期:2025-01-23 06:59    点击次数:188

人类幼崽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是非常可爱的。作为一个母亲,都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受伤、受苦、受冻。即使是别人的孩子,母性也时刻散发着光辉,看到别人的孩子就像看到自己的孩子一样,只想着去呵护。

可是总会有人由于自己不能生育而使心理产生不好的变化,当她面对喜得爱子的母亲,第一反应不会是恭喜,而是嫉恨。2008年在香港发生的案件就是如此,凶手为了得到一个孩子,不惜用刀抢夺别人的孩子。

事件发生在2008年的香港,事件的主人公叫梁倩婷,是香港一家船务公司的文员。她出生的家庭十分不幸,这也为她以后心理畸形埋下伏笔。5岁时,父母就离婚了。从那时起,梁倩婷就一直跟着父亲生活,远离母亲的梁倩婷本应受到父亲的关爱,但父亲很少管过梁倩婷,直至成年,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和爷爷奶奶待在一起。

梁倩婷的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的不平衡导致她内心十分渴望得到爱和关注,更希望得到一个幸福的家庭。长大后,梁倩婷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爱自己的丈夫和自己爱的子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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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成人的那一年,梁倩婷拥有了自己的爱情,身旁没有任何人照看的梁倩婷意外怀孕了。当梁倩婷满心欢喜地以为自己终于要有自己的丈夫和孩子时,她的男朋友却离开了她,还不断要求梁倩婷将孩子打掉。心怀喜悦的梁倩婷哪里肯轻易打掉自己的孩子,但生活的艰难、男友的离开迫使梁倩婷打掉了自己的孩子。

打掉孩子的梁倩婷生理和心理再次遭受了打击。生理上,由于手术造成梁倩婷患上不孕症;心理上,渴望成为母亲的梁倩婷十分失落和悲观,由此她更加羡慕那些准妈妈们。心中想要组建幸福家庭的愿望愈发急不可耐。

2007年,27岁的梁倩婷如愿结婚了,婚礼上,梁倩婷感到十分幸福和温暖——马上就可以拥有自己的家庭了。婚后,梁倩婷开始备孕,为了孩子的健康,身材、样貌她统统不管了。但夫妻二人多年待在一起,始终没看到有怀孕的痕迹。她的婆婆开始闲言俗语,邻居在闲谈时也会嚼舌根。

在公司上班时,同事宣布自己怀孕了,当别人致以诚挚的祝福时,梁倩婷心里十分不好受,认为自己都是被老天爷在玩弄。为了让丈夫更爱自己,为了让婆婆、邻居不再说闲话,更为了心中的“妈妈梦”,梁倩婷伪造了自己怀孕的假象。道贺之声漫天而来,梁倩婷终于满足了。

但假象终究是假象,等到生产之日,梁倩婷没有怀孕的谎言就会被揭穿,所有的幸福又将离她远去,这是梁倩婷绝对不能接受的。心中急切的梁倩婷想到一个令人生寒的办法——既然自己不能怀孕,那就去抢!

为了实施自己的计划,梁倩婷做好了万全的工作。第一,要确保家中相信自己怀孕了,并且孩子一天天地在成长。针对这个问题,梁倩婷偷偷将医院中某男婴的检查证明、B超图像、诊断书等伪造数份,以此来应对家里的检查。

第二,自己终究“临盆”,必须要找到身怀男婴且即将临盆的产妇来“偷天换日”。为了实现这个计划。梁倩婷注册了一个社交网站账号,通过经营自己的账号来伪造出一个准妈妈的形象,以此来获取其他孕妇的信任,从而实施自己的行动。为此梁倩婷在网络上大量寻找与孕妇相关的生理知识以及护理常识,还购买了多份给即将临盆的孕妇用的护理产品和婴儿产品。

在网站上,梁倩婷在发布自己“怀孕”动态之余,还声称自己有许多用不完的护理产品和婴儿产品,如果有准妈妈们想要就可以联系她免费领取。

这一招获取了大量孕妇的信任,通过梁倩婷发布的地址,许多准妈妈都领取到了产品。由于这些准妈妈是带着家人过来的,或是没有临盆的,或是怀了女婴的,梁倩婷都没有对她们下手,反而以此扩大自己的影响。

终于有一天,一位身怀男婴即将临盆的孕妇找到了梁倩婷。挑选完婴儿用品后,这名孕妇向梁倩婷表达了谢意当即想要离开,但这时,梁倩婷佯装腹痛,这名孕妇心善便开始照看她。突然梁倩婷用电话线将这名孕妇的脖子捆住,勒晕孕妇后,梁倩婷找来一把刀具想要把孕妇独自剖开,将男婴取出来。但仅仅在网上查了资料的梁倩婷马上被涌出的鲜血吓懵了。

丈夫回家后看到惨状,立刻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医院将孕妇送往急救室抢救,梁倩婷被香港警方逮捕。经过治疗,孕妇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肚中的孩子在重症监护室抢救半年后不幸离世了。

警方展开对梁倩婷的审讯,起初梁倩婷还谎称是孕妇拿刀劈砍自己,当警察在梁倩婷电脑中查到有关犯罪手法的浏览器记录时,她才承认了犯罪事实。

依据内地法律,梁倩婷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梁倩婷以领取免费母婴用品为借口,欺骗受害人,并将受害人勒晕,用刀剖开了受害人的肚子,企图拿出婴儿。梁倩婷的主观恶意性极强,作案手法十分残忍,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在内地,梁倩婷将以故意伤害罪被法院起诉,最高可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香港特区法律对故意伤害罪的最高判罚是终身监禁,且考虑梁倩婷的主观杀人意愿不强,2010年,香港特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误杀罪对其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母爱如水,是温暖的爱。若这样的爱用错了地方,所造成的代价实在太高。若是梁倩婷的父母能多给孩子一点关爱,那么那位准妈妈的命运就不会这样悲哀了。

发布于:天津市